构建“真实”的师幼平等关系
分组,幼儿主体性的形式主义表征,独角戏的对话,无效的分组教学,充满思维暗示的语言指导,“尊重幼儿主体性”的应对策略,回归教育本体,建立完善的教学评价机制,总结
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李玫倩“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为了一切孩子。”儿童主体地位是否被幼儿教师充分认识会影响到儿童权利、地位、身心的发展。现代教育改革提出“要以儿童为本,要注重儿童的主体性教育”,但这种提倡在部分幼儿园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实到活动中。一些幼儿园高举尊重儿童地位的旗帜并且以儿童为中心的标语随处可见,但在实际教学活动中却将儿童看作随意灌输的机器、完成工作任务的对象。
幼儿主体性的形式主义表征
新课改要求教学活动改变以往教师单向、高控、接受式的教学倾向,倡导基于幼儿兴趣及经验的师幼双向平等对话式教育、幼儿自由探索性活动、分组合作探究式学习等教学形式;由追求整齐划一、简单的知识传授向发现幼儿的探索和学习需求、挖掘幼儿优势潜能转变;由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儿童为中心。
当前部分幼儿园的教学活动表面上呈现出了新课改所倡导的分组、对话、以儿童为中心,但实质上仍然是教师把握活动主动权,利用自身权威将教学内容强加于幼儿,并在活动中通过不停地追问或操纵幼儿的活动引出预设的答案,甚至有些教师为讨论而讨论、为分组而分组。
1.独角戏的对话
新课改倡导师幼双向对话、平等对话——不是双方狭隘的语言对话,而是双方的“开放”和“接受”;是双方共同在场、共同吸引、共同包容、共同参与的对话;是相互接纳和共同分享的对话,是双方的交互性和精神的互相承领。卢梭曾指出:“儿童有自己的特有的见解、想法和感受,如果我们试图用自己的观点、想法和感受来代替他们的,那简直是最愚蠢的事情……”
对话是师幼双方加深彼此了解的重要途径,在平等的师幼对话中,幼儿能对活动内容有更深入的了解,从而促进活动的顺利开展。师幼间实现平等对话的重要基础是教师能真心地面对每位幼儿,耐心地对待幼儿的每次提问,真诚地对待每位幼儿的“告状”,“接住幼儿抛过来的球”,从而使每位幼儿在活动中都能够体验、感受到平等与尊重。
笔者在观察某中班集体教学活动时发现,当教师听到不正确的回答后,都会直接疾声厉色地批评幼儿“想清楚了再说”;当幼儿急于表现自己而抢答时,教师就会喝止“不要随便说话”;当幼儿由于没有按照教师要求的姿势举手时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8456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