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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88379
《医生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对医生“走穴”是否起到“震慑”作用
http://www.100md.com 2005年9月1日 《健康大视野》 2005年第9期
     编者按:医生“走穴”一直备受关注且争议颇多,前不久,卫生部颁布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开始正式实施。《规定》明确指出: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会诊费用只能支付给会诊医院而不是会诊医生等。业内人士认为,虽然《规定》的出台对于规范医疗市场秩序、避免一些医患纠纷有益,但也存在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那就是它的“可操作性”。

    据了解,早在《规定》出台之前,各地也出台过类似的制度,但是基本上没有执行力,此次出台的《规定》是否也将成为一纸空文?《规定》对医生“走穴”能起到“震慑”作用吗?为什么“走穴”屡禁不止,医生“走穴”是否有市场?本期我们将对此些问题进行讨论,发表大家的看法--

    中山大学附属医院 高医生:

    卫生部颁布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对医生外出“走穴”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是这个规定不可能完全禁止医生走穴的事件发生。而且这个规定也有它很不合理的地方,比如这个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之间医师会诊行为,促进医学交流与发展,提高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便群众就医,保护患者、医师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但我认为这种说法是苍白无力的。如果会诊医生没有一个相应的经济利益驱使,医师外出会诊的情况自然会少很多。对于那些在小医院就诊,因为病情原因医院没有能力进一步对其诊治,又没有上级医院的医生会诊处理,特别是手术科室的病人,需要转至上级医院就诊,这样无疑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

    太原市万柏林区中心医院 郭医生:

    由于医生“走穴”其自由性、隐蔽性都很强,院方很难取证,因而如果不出大问题,也奈何不得。许多医院领导知道靠现行的收入,不可能给医生提供特别优厚的待遇,所以医生靠自己的能力在外头赚点外快,只要不是太过分,医院也不愿多干预。如果对医生限制太多,很可能人才流失。

    医生“走穴”是存在它的市场。现在许多基层医院都与省会城市大医院的医生保持密切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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