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健康大视野·医学分册》 > 2005年第12期
编号:11088404
关于2006年度非全国统一开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的说明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2月1日 《健康大视野》 2005年第12期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1〕114号)精神,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根据有些考区的需求,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开展了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给予说明。

    一、组织单位:

    2006年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组织,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考试相关服务。预参加考生请电话咨询各自考区是否进行此考试。

    目前开考考区有江苏、甘肃、上海。

    二、考试报名条件:

    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其他相关考试的人员,报名条件按当地规定执行;参加卫生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条件参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执行。

    三、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及时间安排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本次考试工作提供以下专业考试服务,各考区根据本地具体情况选择开考专业,考生报名前请咨询当地开考专业。

    四、考试方式:

    采用笔答方式进行,选择题100道题,每个科目总分为100分。

    注:2006年度非全国统一开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考试申报表可在中国卫生人才网:

    www.21wecan.com.cn查阅、下载,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