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2006年中华医学会一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规定,中华医学会可批准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具体如下:一、2006年中华医学会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分别按所属专科分会、学会机关职能部门、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的卫生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院校和有关专业医学期刊向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申报,各地医学会应向本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也可向我会申报,但只能向一处送报。
二、申报学科专业,按照国家级学科分为: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传染病科、精神病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医学、医学检验及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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