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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88171
医疗回扣的罪与非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1日 《健康大视野》 2006年第5期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草案》的出台和首次审议,关于医生开方拿回扣可以入罪的呼声日益高涨,但仔细研读刑法及草案,这种观点很值得探究。

    医生拿回扣将构成犯罪的法律是根据草案对刑法第163条的修改。草案对刑法第163条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人们普遍认为,草案中增加的“其他单位”自然包括医疗机构,这种理解明显过于牵强。

    首先,“其他单位”是有界限的

    从语言规则上讲,“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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