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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2日 《健康大视野·医学分册》 2006年第9期
     卫生部力推实行“通用名”处方医生开方病人自主选药

    卫生部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重点之一是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处方规范化管理,逐步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

    通用名开具处方的有关执行细则已经由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制定上报,部会讨论后将尽快出台,今年内在全国推行。今后医生开具的处方除了专利名、个别情况下约定俗成的药物,其它一律使用通用名,不得再使用商品名。

    据介绍,“通用名”是药品的主要化学成分,但目前大多数医生习惯使用“商品名”开处方。如医院常用的抗菌素“羟氨苄青霉素”就有阿莫西林、阿莫林、强必林、益萨林、莉沙林、本原莫星等多种商品名。统计发现,在200种常用药品中,同一通用名的药物商品名有4个占20%,5个占25%,6个占25%,7个占上15%.同种药品冠以不同的商品名后,价格差异很大。

    通用名处方有利于规范医院管理,堵住医生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的漏洞,是防止医药系统商业贿赂的常效机制。具体执行有三种方法,一是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向患者解释,同一通用名的药品有进口、合资、国产等多个厂家的品种,可能出现高、中、低不同价格,让患者根据实际经济情况选择;二是在交费环节由计价员向患者解释;三是在发药环节由药剂师解释。此外,有条件的医院可以专门设置咨询窗口,或者以药品价格公告栏、触摸屏电脑等形式让患者自由查询,自主选择。

    鼓励媒体“助推”健康

    在由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和人民卫生出版社近日联合举行的《感悟健康》一书的首发式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透露,卫生部正紧锣密鼓地酝酿在今年实施健康传播工程。该工程将重点鼓励新闻媒体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理念,为提升全民健康素质贡献力量。

    2008年底实现医院院务公开

    卫生部日前发布的推行医院院务公开指导意见要求,2007年底前,全国县级(二级)以上医院完成医院院务公开工作;2008年底前,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医院院务公开。

    意见指出,要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名称、内涵、收费依据、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制度,医院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病人出院时,医院应提供总费用清单。同时,医院要向内部职工公开医院院务,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及薪酬等公开,用量前十位的药品排序及重点监控抗生素等药品使用情况以及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结果公开。

    护工不准参与医疗护理

    日前,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在回答护工问题时强调说,这个人群的出现和临床护士缺乏有关系。卫生部要求,护理部招的护工必须进行上岗培训,而且只能进行辅助的护理工作,护工不能从事医疗性的工作。医疗机构必须加强对医院所招聘的护工的培训,而且要把他们的工作限定在协助护理人员做一些生活护理和辅助性的护理工作,防止护工参与医疗工作和护理工作,从而影响到医疗和护理的工作质量。,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