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看病,患者的知情权由谁来保障?
![]() |
第8页 |
![]() |
第1页 |
参见附件(3316KB,8页)。
知情权得不到保障,引发医疗纠纷
人们去医院看病,对于医疗行为可能伴随的风险、发生的几率和危险结果预防的可能性,如药物的毒副作用、手术的并发症等,患者有知道的权利,医生也应尽量详细周到地向病人解释检查和药物的相关信息。但时下,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患者的这一权利往往被无端地剥夺了。很多大医院的医生只顾着给病人诊断开药,对病人的病情及手术风险经常会疏于履行全面的告知。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介绍页,详见PDF附件(3316KB,8页)。
限于服务器压力,网站部分信息只供爱心会员或有一定积分的注册会员流览。
此 pdf全文 需要 5 积分(免费注册登录后每天可以领取10个积分)。
淇℃伅浠呬緵鍙傝€冿紝涓嶆瀯鎴愪换浣曚箣寤鸿銆佹帹鑽愭垨鎸囧紩銆傛枃绔犵増鏉冨睘浜庡師钁椾綔鏉冧汉锛岃嫢鎮ㄨ涓烘鏂囦笉瀹滆鏀跺綍渚涘ぇ瀹跺厤璐归槄璇伙紝璇烽偖浠舵垨鐢佃瘽閫氱煡鎴戜滑锛屾垜浠敹鍒伴€氱煡鍚庯紝浼氱珛鍗冲皢鎮ㄧ殑浣滃搧浠庢湰缃戠珯鍒犻櫎銆�
寰俊鏂囩珷
鍏虫敞鐧炬媷
璇勮鍑犲彞
鎼滅储鏇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