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知情权”缘何缺失?
从出厂(口岸)到最终销售给患者的总加价率不得超过20%。对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征求意见稿》规定,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单位实际进价在500元以下的,医院加价率最高不得超过10%;单位实际进价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加价率最高不得超过5%;单位实际进价在5000元及以上的,加价额最高不得超过250元。
抑制拿医生回扣
限价方案除涉及医疗器械生产经销商利益外,显然也触动了“以械养医”的医院利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采购监管,规范采购行为,中国卫生部将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打击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的贪污受贿行为。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何锦国在近期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集中采购的范围包括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政府和国有企业举办的县级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参加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单台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何锦国说,为保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质量,为集中采购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和降低集中采购成本,卫生部决定开展医学装备评估选型工作。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赵自林介绍,进行医学设备评估选型有两个目的,一是防止医院成为一些国外医疗设备的“试验地”,使用他们刚在国外注册不久的设备,为其提供技术资料;二是促进医院配置适宜自身的医疗设备,让医院的设备满负荷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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