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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49773
药用胶囊铬超标,企业漠视公众健康
http://www.100md.com 2012年4月15日 《健康大视野》 2012年第8期
“毒胶囊”丑剧不能重演
     “铬超标胶囊”事件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在某种程度上引发了公众的恐慌。那么,我国对药用胶囊有没有执行标准?铬有没有毒性,铬超标对人体会产生多大的危害?使用工业明胶生产的胶囊,它的毒性有多强?针对公众急于了解的这些问题。记者与国家药典委员会首席专家钱忠直研究员;中国毒理学会副理事长、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廖明阳研究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所研究员、卫生部微量元素营养重点实验室主任杨晓光进行了访谈。

    记者:“铬超标胶囊”事件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在某种程度上也引起了公众的恐慌,请问专家们对此有何看法?

    杨晓光:作为科技工作者和消费者,对于一些不良企业使用工业明胶用于药物胶囊,这种违法的行为,我们表示非常愤慨和强烈谴责,应该严厉打击这种行为。这些不良商家敢于踏破社会的底线,违法使用铬超标胶囊用于我们的药品,对这样的事情国家应该严查。

    记者:我国对药用空心胶囊有没有执行的标准?

    钱忠直: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是国家药品标准的主体。中国药典从2000年版就开始收载药用空心胶囊,准确地说,药典用的名词是“明胶空心胶囊”,这是药典的准确用语。从2008年开始,我们对空心胶囊开始提升安全方面的指标,原因就出自于监管的反馈,为了加强监管,保证公众的安全,在国家标准里面增加了铬的限量检查。铬的限量检查当时增加的时候,对于它的限度怎么制定,由于工业皮革需要鞣制才能制成皮革等等,鞣制过程中使用了铬粉等原料会造成铬的残留。如果用这些原料来加工成明胶做成胶囊,胶囊铬的含量肯定是很高的。

    为了杜绝这种行为,确定把铬作为一个重要的安全性指标制定进来,这也是经过反复讨论的。我们也考察了国际上的相关标准,对于铬的测定,美国药典和日本药典都没有规定,只有欧洲药典才对铬有限度要求,它的规定是10ppm(每公斤10毫克)。我们中国药典规定的是2ppm(每公斤2毫克),为什么定为2ppm,实际上就是要杜绝工业皮革的下脚料混入制造胶囊的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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