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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695304
我们需要怎样的“3·15”

     “3·15”又名“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于央视等媒体的参与,已演变成消费者维权的狂欢。不过,这个日子的惩戒与曝光愈是喧嚣,维权特例愈是能够轻易解决,是否正映照了日常个体琐碎权益无法轻易获取的无奈?我们或许凯旋在了“3·15”,但一样失意于“权益日”。

    专家观点

    邹光祥

    独立时事评论人

    毋庸讳言,“3·15”开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大门。在政府、媒体和公众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消费大环境出现了积极变化。

    但必须看到,我们不缺法规条文,缺的是严格的执法者,如果违规违法者得不到严惩,甚至可以“疏通”,仅靠“3·15”运动式的打假,不可能有效解决产品质量危机。因此,常态化、制度化和法律化的监管和源头的守护更为重要,而不是期待每年的“3·15”能爆出什么猛料。

    网民论证

    满口叼牙:“3·15”发现了这么多东西,为什么不一发现就曝光呢?非要等到3月15日才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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