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铝令,落地请“开花”(2)
去年5月,《食品安全法》修法征求意见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巡视员李援说,目前我国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数的60%,虽然市场占有率仅约9.3%,却成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多发点。
“小作坊的特点决定其生产地点流动性大,遍布各个角落,监管人员很难经常性地巡查城乡结合部和广大农村地区,其生产时间往往选择晚上或半夜、凌晨,以避免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一位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无奈地说:“由于被查处的概率较小,违法成本远低于违法收益,一部分食品小作坊并不在乎违法。”
对于如何加强小作坊的监督管理,专家的意见也有分歧。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胡颖廉副教授介绍,《食品安全法》修法期间,便有专家建议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但最终并未入法。有专家提出,小作坊、小摊贩虽然问题较多,但也有其存在的现实合理性。比如,馒头店、早餐摊等多分布在居民区附近,甚至就在居民楼下,满足了老百姓的需求;这类从业主体多是社会底层群体、弱势群体,政府在监管的同时也必须兼顾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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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说,《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据不完全统计,《食品安全法》从2009年实施至今,仅宁夏、上海、浙江、黑龙江等极少数省(区、市)颁布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今年,陕西、广东刚刚就相关法规公开征求意见。各省饮食文化、食品工业发展水平、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的不同,也让相关的立法工作迟滞不前。
如何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胡颖廉对此略显无奈:“真是没有什么好的建议。不过我认为阳光早餐是一个好的尝试。一个大企业将早餐小摊贩收编,配发统一的原材料、统一制服,进行统一管理。”
钟凯认为,解决小作坊的食品安全问题,不能只靠监管。监管和技术部门提供相关培训和支持服务同样重要。
“铝”见不鲜,难有舌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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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联合发文,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膨化食品禁止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条类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添加剂(即明矾)。
7月初,某媒体记者随机选取13份面制品,送检铝残留量。浙江省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7月1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13个样品均被查出铝残留,最高的铝残留量达570毫克/公斤,最低的为3毫克/公斤。13个样品均被查出铝残留,也就是说被记者随机选中的商家全军覆没。这样的结果恐怕让不少人始料未及,没被选中的是否就不存在铝残留?答案当然不容乐观。既然国家5部门已经有了禁令,一些商家仍置若罔闻,耐人寻味。
有关部门在监管的路上“不打盹”,商家才不敢乱来,舌尖安全才有保证。铝吃多了会得老年痴呆症,会影响骨骼和神经系统健康,事关公众健康,岂可麻痹大意?对商家纵容,就是对民众不负责任,监管不能有丝毫的延宕,该出手时就要出手。
食品安全离不了“产”和“管”这两个字。中央曾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如今,标准是有了,有没有被严格遵守呢?还得打个问号。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曾表示:“当前食品安全犯罪易发多发,与一些部门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一些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包庇纵容有着较大关系。”
“铝”见不鲜,难有舌尖安全,很显然,光有标准不够,还需要雷厉风行富有成效的监管兜底,公众才能吃得安心。, 百拇医药(张昊 乔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