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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50823
同一屋檐下的准夫妻生活等(1)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2月1日 《中国健康》 2005年第12期
     根据王朔小说改编的《过把瘾》又开始在一些电视台重播了。

    虽然剧中人的打扮和气质已经远远跟不上我们的时代,但王志文和江珊对两性情感的演绎仍然精彩。

    所以,现在看这部片子,依然那么亲切。因为在我们身边,像杜梅和方言这样的夫妻是越来越多了:他们在法律上已经离婚,但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仍然住在一套房子里,有的甚至还在一起过着“夫妻”生活。当然,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他们已经不是真正的夫妻,因此,我们姑且称之为“准夫妻”。

    对于离婚不离家这种社会现象,社会上有诸多评价,如果我们抛开伦理的、法律上的是非,单就这一现象而言,我们不得不承认,现代人在婚姻选择这个问题上的确是更加自由了——婚姻如衣,脱穿自由;而且开始由“名”逐渐向“实”转变。婚姻不再是道德约束下的“围城”,而是两个人相濡以沫、为了共同目标而牵手的理由。但是,当这个理由不好用的时候,人们完全可以抛弃这个“形式”,走入一种“离婚不离家”的中间状态。退一步,是对共同生活的彻底告别;进一步,则可能完成复婚的美满。

    不过,婚姻大事,毕竟不是儿戏。本刊之所以推出这样一个话题,就是想提醒那些处于“离婚不离家”状态的男女们,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要慎重。每个人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选择也不尽相同,虽然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但在对自己负责的同时,也是对对方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这才是一种理性的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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