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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49704
针留体内18年 可要精神赔偿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1日 《中国健康》 2006年第5期
     案例

    医务人员疏忽钢针留体18年

    林女士,1978年在某医院顺产一男婴重3.5公斤,分娩过程中行会阴侧切术,分娩后,林感到切口轻微疼痛,一周后母子平安出院。一个多月后,切口处疼痛加重,特别是性生活时疼痛加剧,致使不能同房,夫妻感情恶化,丈夫要求离婚。

    至1996年夏天经朋友劝告到某医科大学妇产医院检查,从X光照片上发现原分娩时会阴侧切缝合处有一残留的金属弯针。他们在悲愤之余找到某医院院长要求讨个说法,未能达成结果。遂告到法院,法院称按规定须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得出鉴定结果后方能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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