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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14732
从血瘀证论治糖尿病性骨质疏松症
http://www.100md.com 2010年11月1日 《中国健康月刊·A版》 2010年第11期
     [摘要]目的从血瘀证的角度论述糖尿病性骨质疏松症的病因病机、治疗,从而揭示活血化瘀药在糖尿病性骨质疏松症临床治疗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血瘀证; 糖尿病性骨质疏松症

    [中图分类号] R587.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5-0515(2010)-10-001-01

    糖尿病性骨质疏松症(Diabeticosteoporosis,DOP)是糖尿病在骨骼系统的常见并发症。中医学并无这一病名,就其临床表现而言与“消渴” “骨枯” “骨极” “腰腿痛”等证相类似,目前医家认为定位、定性准确者当属“骨痿”,故本病属于“骨痿” “消渴”范畴。近年来多数学者公认肝肾阴阳亏虚、胃强脾弱是糖尿病性骨质疏松症的主要病因,而对于血瘀引起的脉络瘀阻问题,只是稍作论述,临床用药上则以补肾填精益髓药为主,活血化瘀药用的相对较少。笔者认为血瘀证是糖尿病性骨质疏松症发生的重要致病因素,同时又是其病理过程中形成的病理产物,它直接或间接作用于人体,发生多种病症,故应把血瘀证提出而单独讨论。因此,有必要对糖尿病性骨质疏松症中血瘀证问题进行探讨,用血瘀证的理论指导糖尿病性骨质疏松症的临床治疗用药。

    1血瘀证的形成

    1.1血瘀证的概念中医学认为,凡是离经之血不能及时排除和消散,停留于体内,或以气虚、气滞、寒凝、热阻等病因所致血行不畅,壅遏于经脉之内,及淤积与脏腑组织器官的,均称为瘀血。瘀血是中医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既是致病因素,又是病理产物。由于瘀血内阻而引起的病变,即为血瘀证[1]。现代医学认为:血瘀证是由于血液循环障碍而造成的全身或局部组织器官供血供氧不足,进而引起组织的水肿、变性、炎症、增生、坏死、糜烂、溃疡、萎缩及血栓、出血等病理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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