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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炭食品,真能排毒养颜吗?
http://www.100md.com 2013年8月1日 《家庭科学·新健康》 2013年第8期
     竹炭的吸附能力不如活性炭

    竹炭就是用竹子烧出来的炭。不管是竹炭还是木炭,都是炭的一种。它们有很多微孔,从而大大增加了表面积。每克物质所拥有的表面积被称为比表面积,竹炭的比表面积一般在每克150~500平方米的范围。

    炭的吸附能力跟比表面积密切相关。虽然竹炭每克150~500平方米的比表面积不算小,但跟活性炭比起来还是差了许多。活性炭是炭经过进一步“活化”处理的产物。经过活化,其比表面积可以增加到每克1000~2000平方米甚至更高。

    竹炭排毒只是臆想

    那么,竹炭是否像厂家宣传的那样,能够“净化血液毒素”、“清肠排毒”呢?

    首先,“排毒”本身就是一个营销概念。人体产生的有害代谢产物能通过正常的代谢系统排出,健康人不需要额外“排毒”;其次,不管是活性炭还是竹炭,都不能被人体吸收。而“人体内的有害物质”,就算有,也是在细胞代谢中产生。也就是说,它们没有什么机会再回到消化道中。所以,竹炭即使真的像宣传的那样,也只能在消化道中打打酱油。竹炭穿肠过,“毒素”体内留。

    “竹炭食品”违反国标

    一种成分进入食物有三种情况。作为食品原料提供人体所需的营养成分,竹炭显然不符合;竹炭不在中国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所以也不符合作为添加剂使用的情况;三是作为食品加工助剂在加工过程使用,但在成品中需要尽量去除。对于实在不能完全去除的,应使残留量尽可能低,而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能具有任何功能。

    活性炭可以作为助剂使用,但它必须是食品级原料;而竹炭没有被批准作为助剂使用,也就没有“食品级”的质量标准。而且,它的加入不是为了帮助任何加工,最后也没有去除,还在最终产品中宣称具有各种功能。

    所以,“竹炭食品”,其实是使用了国家不允许的材料加工的食品,在食品加工中使用竹炭并不符合我国现行的食品法律法规。, 百拇医药(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