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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68662
中基层法官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结果分析(2)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月1日 《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 2008年第1期
     3 讨 论

    本研究结果表明,中基层法官的心理健康状况明显不如普通人群,存在着相当程度的心理问题和症状,主要表现在躯体化、强迫症状、忧郁、焦虑、敌对、偏执、精神病性等方面。研究结果提示,法官的身体状况欠佳,有明显的身体不适感,感到苦闷、悲观、失望,生活的兴趣和热情减退,精神高度紧张,甚至坐立不安,神经过敏,敌对性强,好猜疑等等,总而言之,多表现为情绪问题以及思维、行为方面的问题。这可能与社会对法官过高的期望、沉重的工作压力、紧张的工作氛围以及相对比较差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因素有关。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工作10年左右的法官以及工作了25年以上的法官,他们的SCL-90各因子分明显地偏高,说明这两部分法官的心理问题更加突出(这一结果与有关司法部门的调查结果比较一致)。分析原因,对于工作10年左右的法官来说,他们的年龄大致在30~35岁之间,经历了10年工作与生活的磨砺,工作中,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具备了比较熟练的业务技能,正是审判工作的中坚力量,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骨干作用,工作压力较大;在生活中,他们大都成家立业为人父母,担负着家庭的重担。这个阶段的法官们在繁重的工作与沉重的生活负担双重压力之下,出现心理问题及症状是完全可能的,因此,他们需要得到更多的来自组织的、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工作了25年以上的法官们,在经历了漫长的工作历程之后,大多数接近或者已过知天命的年龄,一方面从生理角度看,身体较以前更有可能受到疾病的困扰,另一方面,职级、待遇以及面临退休、子女安排等,是这部分法官考虑较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较好的解决,必然会增加困扰,导致心理问题及症状反应。

    本研究抽取的样本是我国西部地区四川省的部分中基层法院的现任法官。法官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孤立存在,必然受到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影响,因此,对法官心理健康状况的分析同样也不能脱离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本研究的样本数不大,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数据分析结果非常清楚地反映出的法官心理问题和症状不容忽视。作为研究者,我们希望今后进一步开展相关研究,为法院系统加强法官管理、完善法官队伍建设提供心理学的依据和建议。

    4 参考文献

    [1]汪向东,王希林,马弘,编著.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第2版.北京: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社,1999:31-35

    [2]金华,吴文源,张明园.中国正常人SCL-90评定结果的初步分析.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1986,12(5):260

    [3]单茂洪.正确使用SCL-90、16PF量表测查心理健康水平.中国心理卫生杂,1998,12(2):81

    (收稿时间:2007-07-25), 百拇医药(龚小玲 张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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