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关系的社区精神分裂症家属的生存质量研究*
兄弟姐妹,照料,1对象与方法,2结果,3讨论
崔奎友 张国富 李 艳 谢侃侃 罗小年△精神分裂症是一种慢性、反复发作的致残性精神障碍,给家属照料者带来沉重的负担,而病耻感使得家属产生心理压力。以上因素无疑会对患者家属的生存质量造成很大影响。目前社区精神分裂症的家属生存质量明显低于正常对照组的家属,在多数研究中已被证实[1-4],但是哪些家属的哪些领域受影响最大 ,目前相关报道较少,本研究以此为研究重点,为家庭干预的合理有效开展和利用提供参考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北京市东城区下辖社区的精神分裂症家属为研究对象,共 162例。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入组标准:①符合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的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②家属为患者的主要照料者,至少和患者一起生活 3个月以上;③无重大躯体疾病及精神疾病及癫痫病史;④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方法 ①用自制量表对患者及家属的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进行调查;②世界卫生组织生存质量测定量表简表(WHOQOL-BREF)[5]:该量表测定的是最近两周的生存质量的情况,由本人填写或回答,可由访问员帮助阅读或填写。量表能够产生 4个领域的得分。领域得分按正向计分(即生存质量越高,生存质量越好)。对简表进行信度、效度等计量心理指标考核,发现简表具有较好的内部一致性、良好的区分效度和结构效度。
1.3 统计学分析 将所有数据输入计算机,用 SPSS11.5软件进行 t检验、方差分析。
2 结 果
2.1 不同关系的精神分裂症家属照料者比例构成 社区精神分裂症家属按照关系分类,可分为“父母”75例 (46.30%)、“夫妻” 52例 (32.10%)、“兄弟姐妹” 24例 (14.81%)、“子女”11例 (6.79%),其中照顾患者比例最高的是“父母”,然后是“夫妻”,“子女”的照料比例是最低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72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