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精神分裂症患者精神残疾状况分析
病程,1对象与方法,2结果,3讨论
韩建生 成玉敏 张香云精神分裂症是一组常见而严重的精神疾病,患病率约为1%。研究证明,精神分裂症是一组高致残的慢性难治性疾病,致残率83.43%,是引起精神残疾的主要原因[1-3]。精神分裂症的高患病率和高致残率已严重影响我国及世界人民的生命健康及生活质量。对精神分裂症的预防、治疗、康复引起了专家和各级领导的重视。精神残疾的评定工具有多种,过去多用《社会功能缺陷筛查量表》(SDSS)进行评定,本研究利用《世界卫生组织残疾评定量表第二版》(W HO-DASⅡ)进行评定,对2009-2010年精神残疾评定中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资料进行分析,以期为残疾人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2009-2010年在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进行精神残疾评定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所有患者来自保定市和保定地区,经当地残联批准后进行精神残疾评定。精神分裂症符合ICD-10的诊断标准,对评定的 202例精神分裂症患者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男 86例,女 116例;年龄 18~72岁 ,平均(40.27± 12.35)岁;农民 141例 ,工人 26例 ,无业 32例 ,其他 3例;文盲 25例,小学 55例,初中 68例,高中 36例,大专及以上18例;已婚 148例 ,未婚 37例 ,离婚 17例;来自农村 134例,城镇 68例 ;病程 1~50年 ,平均 (15.56± 10.3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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