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人格、生活事件与自杀意念的关系研究
神经质,1对象与方法,2结果,3讨论
周 芳自杀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生理-心理-社会现象,对自杀的研究已成为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医学、人类学等学科共同关注的课题。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自杀数字表明,在3个年龄档次(15~29,30~59,60岁以上)中,无论社会文化背景如何,各国的自杀率均显示青年和老年2个高峰[1]。
高等学府是人类文化传递和创造的神圣殿堂,大学生是青年人中的佼佼者,寄托着父母长辈的殷切期望,担负着国家发展与建设的重任,是祖国未来民族的希望。虽然大学生自杀的人数相对于大学生整个群体比例较小,但它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后果和创伤却是惨痛的。据调查,集体自杀或感性引起的轻生将会发生在与自杀者最为接近的人群中[2],尤其是少年和年轻人,约占这一年龄段自杀总数的1%~5%[3]。也就是说,在大学生这些群体生活的密集人群中,如果发生自杀个案,就意味着有可能在更大范围内发生更多的自杀事件。因此,在大学生中开展生命教育,构建自杀预防工作网络,已经成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自杀意念(Suicide ideation)是偶然体验的自杀行为动机,个体胡思乱想或打算自杀,但没有采取或实现到此目的外显行为,是自杀的游离因子。它具有隐蔽性、广泛性、偶发性、个体发育性、个体差异性等特点[4]。大学生的自杀预防主要是防止大学生个体产生自杀意念或者将自杀意念消除于萌芽状态,不使之付诸行动,因此大学生自杀预防的对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各国自杀预防研究的结果也显示,向普通人群提供自杀预防知识,改变公众对自杀行为和自杀者的态度,是有效降低自杀率的方法之一。
尽管国内外对自杀的研究较多,但这些研究多集中于已实施自杀行为的高危人群的研究上,而对于大学生自杀意念的研究显得十分不足,这也是造成大学生自杀率逐年上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此次调查自杀意念的发生率为25.8%,这一结果与以往采用相同筛查标准得出的自杀意念发生率接近,荆春霞等人在2003年调查广州市大学生的自杀意念发生率是18.53%[5],钟向阳等人对广东大学生的调查结果是25.4%[6],张小远对广东医科大学生的调查结果是24.5%[7]。本次研究从不同群体大学生自杀意念的差别入手,研究其与大学生的性格、遭遇的生活事件之间的相互关系,旨在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建立针对性强、具有实效性的预防体系,减少大学生自杀死亡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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