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门诊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生活质量研究
躯体,杭州市,1对象与方法,2结果,3讨论
刘晓伟 徐 清 张明廉 张玉琦 易 峰 杨雀屏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和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对健康和生活的内涵理解发生了质的变化,认识到医学的目的,不仅仅是延长生命,而且更注重提高其内在生活质量。近几年来,精神卫生服务的迅速发展,更多地为精神分裂症患者提供了有利的条件[1]。近十几年来,国内外学者把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生活质量作为研究热点[2-3],探索影响精神分裂症的疗效和康复过程。本调查旨在对长期门诊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生活质量进行评估,并运用多种心理评定量表探索患者的生活质量与其心理社会因素之间的相关性,为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康复治疗和改善生活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为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门诊患者,从其中筛选出符合条件进行调查。入组条件:首次发病于1990—1995年,当时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患者,目前符合CCMD-3 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年龄≥45岁;病情稳定,各种检查合作者;愿意接受调查者。排除标准:有严重躯体疾病,且存在与之相符合的实验室证据者;急性发作期,有明显自伤、伤人、极度兴奋躁动或木僵状态等症状,病情严重无法配合调查的患者。接受调查之前,每位患者及其监护人均签定知情同意书。共调查患者128例。其中,男74例,女54例;男性患者年龄45~63(52.96±5.88)岁;文化程度:小学以下4例、初中37例、高中或中专26例、大专以上7例;婚姻状况:未婚43例、已婚24例、离婚7例;职业状况:农民2例、工人58例、干部和知识分子12例、其他2例;目前工作状态:稳定11例、不稳定或退休63例;诊断分型:偏执型41例、青春型2例、紧张型2例、单纯型16例、未分化型13例;首次发病年龄15~42(24.74±5.63)岁;病程22.3~32.6(28.19±2.81)年;住院次数0~16(3.15±3.22)次;复发次数0~15(3.93±3.74)次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7193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