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患者照护者总体幸福感影响因素
1对象与方法,2方法,3统计处理,2结果,1研究对象基本资料及GWB,SAS,SDS评分比较,2两组间性别和年龄组别亚组中GWB,3全部观察对象GWB影响因素的单因素线性回归分析,4GWB评分影响因素的多因素线性回归模型
李小宁 宋 丹 张素娟 梁晓亮 梁 静 于振剑△①开滦精神卫生中心(河北唐山) 063001 ②开滦总医院 △通信作者 E-mail:yuzhenjian68@163.com
中国大约有780万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但由于精神分裂症社区管理设置不足[1-2],非住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几乎都是由家属在家进行照护,这些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照护者构成了一类特殊的群体,他们的幸福感除了受到各种常见社会、心理等因素的影响外,患者这一特殊重型精神疾病的病情对其照护者也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能产生巨大作用的影响因素,促使其出现多种心理问题[3],并且国外已有部分研究表明精神分裂症照护者心理状态差,普遍存在焦虑、抑郁等问题[4-5]。我国汤世明等人[6]的研究也表明,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照护者的生活质量水平相对较低,其个人体验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应给予照护者更多关注和干预,以改善个人体验,提高生活质量,进而使其能够提供高质量的疾病照护,提升患者的生存质量[7]。作为个人体验和生活质量核心内容之一的幸福感,目前尚无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照护者中的情况进行研究探讨。本研究根据以往研究基础[6-8],拟探讨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照护者幸福感的状况,为提高这一特殊人群总体幸福感提供一定的科学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2019年1-12月招募健康对照及在某院就诊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照护者。照护者纳入标准:①年龄≥18岁;②能够理解调查表的内容;③被照护的人员符合《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中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且病程≥1年;④平均每年照护患者的时间>6个月;⑤同意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健康对照纳入标准:①年龄≥18岁;②能够理解调查表的内容;③调查资料完整;④同意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照护者和健康对照的排除标准:①患有ICD-10中的各种精神疾病;②患有恶性肿瘤等严重躯体疾病。照护者和健康对照的剔除标准:调查资料填写不完整者。招募符合标准的照护者150人,剔除资料填写不全者1人,照护者组共149人,作为研究组。健康对照组100人,作为对照组。本研究已通过开滦精神卫生中心伦理委员会审核[(2017)科教科第(2017-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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