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家庭中医药》 > 2004年第10期
编号:11086049
药店咋开办 市民先发言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0月1日 《家庭中医药》 2004年第10期
     北京的零售药店今后开在哪里,要有多大的面积,药店密度如何控制,什么人可以开药店?

    昨天上午,市药监局就《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召开听证会,百余名各界代表就这些问题发表了意见。据了解,这是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在制定某项规定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副局长方来英表示,药店直接关系到百姓身体健康,因此开药店的规定也不能是政府部门坐在家里拍脑门想,而是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使得《规定》能够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从百姓利益出发。

    市药监局副局长方来英表示,举办听证会是真正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特别是要充分维护百姓利益,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让与《规定》有关的各方面人士能够直接参与制定,可以尽量减少其中模棱两可的语言。

    比如《规定》中拟定新办药店与已有的药店之间,要有350米的可行进距离。此前,药监局请男女老少分别走350米计算时间,其中一位74岁的驼背老妇人走得最慢,用了10分20秒,据此药监局提出了350米的距离。因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病患者应在步行15分钟以内的距离,可以获得医药服务。

    此次在制定《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时,还充分考虑到了城市和农村的差别,考虑到农民可能更需要物美价廉的医药服务,因此在一些规定上,特别考虑到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适度调整零售许可标准,降低企业开办和运行的成本,比如在准入面积上采用成本较低的许可标准,规定店堂使用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即可,并不是越大越好。

    据了解,到今年底,全市六成以上的行政村,都将建立药品供应网点。据介绍,昨天听证会搜集到了80余条建议,药监局将根据这些建议对《规定》再进行修改,计划8月底前公布。, http://www.100md.com(戴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