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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堂医”放水“限售令”落空等(2)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2日 《家庭中医药》 2005年第4期
     濮阳市卫生局在警示中对如何正确辨别医疗广告进行了指导,告诉社会各界:合法的医疗广告内容应仅限于医疗机构的名称、诊疗地点,从业医师姓名、职称、诊疗时间、科目和通信方式。凡广告中有贬低他人、“保证治愈”或冠以“祖传秘方”的,或利用患者和医学权威机构、人员以及医生名义、形象,或使用推荐语进行宣传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或单纯以通信方式进行诊疗疾病的等等,均属违法医疗广告。(摘自《健康报》2005.02.18杨力勇/文)

    我化解了一起医疗纠纷

    生活中很多医疗纠纷都是“祸从口出”,以下编发的是广东一位医生亲生历的一次诊疗记录,它再次提醒我们,来医院就诊的患者内心是非常敏感的,为医者一定要斟酌好自己的语言,对患者细微的体察和耐心的疏导。——编者

    一天上午,病人就诊的高峰期过后,一位教师模样的中年妇女匆匆走进来,坐下,语气急促地对我说:“陈医生,我想跟你说件事……”

    原来前不久,她因尿道感染来医院就诊。第一天是我给她看的,第二和第三天因我没上班,她找了其他医生看,医生让她接受青霉素、庆大霉素及甲硝唑吊针注射。注射到了第三天,打吊针的那条静脉出现疼痛。现在,她病已好了,已停止用药,但那条静脉仍疼痛不已,并延伸到肩膀,以致该上肢软弱无力……

    叙述完了上述情况,她有些愤怒地说:“本来第一二天都没事的,这都怪那个小护士!那天我吊着针,药水突然不滴了,她就把我的手拍啊捏啊,弄得我好痛!我看见塑料管回了很多血……回家后手就痛了。我用热水敷,但都没效,而且疼痛延伸至肩膀,这只手现在软弱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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