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母子健康》 > 2007年第11期
编号:11514454
准妈妈如何看待B超问题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1月1日 《母子健康》 2007年第11期
     “B超对胎宝宝有危害吗?”

    B超是一种超声波,它并不会像X线那样具有辐射效应,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至于造成对准妈妈或胎宝宝的危害。但是孕早期胎宝宝较为娇嫩,易受外界理化因素影响,因此一般没有指征时最好不要在3个月内做B超。目前国内外主张在妊娠10~14周进行胎宝宝颈部透明带的检查,结合准妈妈年龄和血清学筛查,可以在低危人群中检出80%的21一三体综合征胎宝宝。没有指征不要多次做B超检查,尤其是不要用B超来鉴别胎宝宝性别,因为,鉴别胎宝宝性别需要比较长的时间观察胎宝宝一个部位,这可能会由于B超的热效应,给胎宝宝带来伤害。

    “B超的作用有哪些?”

    孕早期:确定孕龄(尤其是月经不准或记不清的准妈妈)、排除异位妊娠(列有出血的准妈妈);

    孕中期:筛查胎宝宝严重畸形;

    孕晚期:进行胎宝宝生长发育和安危状况的监查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2977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