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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78161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2)
http://www.100md.com 2012年8月1日 《中国中医药信息》 2012年第8期
     《建设规范》侧重于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过程的人、财、物、机制以及系统运行、维护层面的管理规范,并兼顾了对应用系统的基本要求,不涉及医院信息系统技术层面的设计与平台建设。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管理体系建设在先进理念和技术方法上紧紧与新医改形势、卫生信息发展趋势以及国际信息技术发展相联系,做到了借鉴、吸收、整合、为我所用,符合中医医院管理理念、业务流程、思维模式和市场环境。

    3.2 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功能规范》共47章,其中第2~46章为分系统功能规范。《功能规范》将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分为基本分系统和推荐分系统。基本分系统是必需建设的系统,推荐分系统是可选择建设的系统。基本分系统功能分为基本和推荐两个等级,基本功能是指分系统必须具备的功能;推荐功能是指目前可以暂不具备,但在下一步发展中应当重点扩展的功能。同时,《功能规范》明确了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各分系统与功能点的划分不是固定的,可根据业务需求和业务流程进行分类和组合,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功能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应用的变化,需要不断补充和完善,鼓励建设新系统,增加新功能。

    《功能规范》将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分类为基础功能与医院信息集成平台、临床服务部分(26个分系统)和医院管理部分(17个分系统)3个部分,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基本功能规范首次成为规范的内容,它规范了临床服务和医院管理各分系统之间、院内信息系统和院外第三方业务系统之间,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的共享平台基本功能。临床服务部分中,中医电子病历、中医临床研究分析、名老中医经验传承、中医辅助诊疗、中医特殊治疗管理等5个分系统极具中医药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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