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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04992
证候疗效评价中症状量化赋值权重确定方法初探(2)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0月1日 《中国中医药信息》 2017年第10期
     通讯作者:吴萍,E-mail:gamyljd@126.com

    及症状量化赋值的权重问题[1]。由于证候的诊断一般通过确立主症和次症实现,所以,症状量化时需对主症和次症分别赋值。目前中医药领域的研究对症状进行量化赋值时,通常对主症和次症采用不同的权重,主症的权重大于次症,但对于主症及次症的各个症状,则分别赋予同样的权重[2]。主症通常分为无、轻、中和重4个等级,进行量化时,或用0、1、2、3分,或用0、2、4、6分,或用0、3、6、9分,还有的用0、4、8、12分。次症等级有的采用无、轻、中、重进行描述,分别赋值0、1、2、3分;有的则采用无和有2个等级进行描述,通常赋值为0分和1分。不同赋值方式意味着权重的不同,而权重不同则直接影响证候疗效的评价。王文萍等[3]研究表明了不同权重对证候疗效评价的影响。那么,症状量化应如何赋值?主症和次症各占多大权重?主症中的各个症状、次症中的各个症状是否权重相同?为此,笔者以2种病证为例,采用专家问卷调查方法对相关问题作一探索。

    1 资料与方法

    1.1 病证选择

    笔者选择病证结合模式和以证统病模式分别进行探索,病证结合模式选择复发性阿弗他溃疡胃热炽盛证,以证统病模式选择脾气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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