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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82755
医患纠纷并非等同于医疗纠纷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2月1日 《保健与生活》 2005年第12期
     现代社会,随着法制建设的开展与深入,人们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冲突、争端越来越多,而诉诸法律的医患纠纷也越来越多,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医患纠纷按其性质可分为医疗纠纷及非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

    法院审理的医患纠纷中最常见的是医疗纠纷,这是发生在医疗机构与患者或其家属之间,基于医疗关系而产生的争执。从这个意义上看,医疗纠纷是建立在民事法律关系基础上的,是在医疗活动时发生的特殊的民事纠纷,有如下特点:

    1,医疗纠纷是因患者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不满而发生的

    患者到医疗机构求医问药而与医疗机构形成医疗关系。医疗关系的内容是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就对患者疾病进行诊疗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这仅限于患者对医疗机构提供的诊断、治疗服务不满而发生的纠纷。

    2.医疗纠纷中当事人特定化

    在一般的民事纠纷中,任何的民事主体既可以成为原告,也可以成为被告。但在医疗纠纷中,由于是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不满,故原告只能是患者或其家属,而医疗机构永远处于被告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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