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击机与轰炸机飞行员颈椎病队列研究
危险度,1对象和方法,2结果(表1),3讨论
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高G值是造成飞行员颈部损伤的主要原因。但是关于“高性能战斗机飞行员是否具有特别的脊柱损伤情况”国内外报道都不多见[1]。随着三代战机逐步成为我军的主战飞机,颈椎病成了歼击机飞行员住院疾病谱的主要疾病之一[2],在歼击机飞行员医学永久停飞的疾病构成比中也占有较大比例[3]。为确定歼击机飞行环境是否为飞行员颈椎病的致病因素,我们采用回顾性队列研究方法,将同年龄段的轰炸机飞行员作为对照组,统计歼击机飞行员与轰炸机飞行员颈椎病累计发病率,分析歼击机环境对颈椎病的相对危险度和归因危险度。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有调查表明,歼击机飞行员颈损伤多发生于20~40岁,而地面人员则多发于40岁以上年龄段[4]。因此我们选择的调查对象为某部35~40岁年龄段的飞行员,即1965—1970年出生的现役及停飞的所有飞行员。歼击机飞行员50人,其中现役32人,停飞18人。轰炸机飞行员95人,其中现役88人,停飞7人。
1.2 方法 资料来源为《飞行人(学)员健康登记本》历年大体检记录。运用回顾性队列研究的方法,依据1984年5月桂林全国颈椎病会议制定的颈椎病诊断标准,统计调查对象中颈椎病累计患病人数。
1.3 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 12.0统计软件,对两种机种飞行员颈椎病累计发病率进行χ2检验,分析有无显著的差异性。并计算歼击机环境相对轰炸机环境导致飞行员患颈椎病的相对危险度和归因危险度。
2 结果(表1)
飞行员颈椎病累计发病率,歼击机与轰炸机比较,χ2=15.34,υ=3,P<0.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计算相对危险度RR=7.60,表明歼击机环境导致颈椎病是轰炸机环境的7.60倍;χ2=1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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