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重新聘用不需再签订劳动合同
律师同志:我校是一所私立学校,聘用了一批已退休的老教师,他们大体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已到退休年龄的,另一种是未到退休年龄提前退休的,还有一种是在本校内退返聘的。现在出现了一个问题,这些退休后重新被聘用的教师,是不是《劳动法》中所提的劳动者?这个问题的确立关系到这部分教师与学校的关系是否适用我国《劳动法》来调整。
李 志
李 志同志:
我国《劳动法》第二条中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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