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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420330
“爱情协议”变成离婚证据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31日 女士 2006年第8期
     李静和王大刚是天津市郊的一对夫妻,2003年10月结婚,不久便生了一个儿子。一年多后,李静认识了另一个男人郑某,对方是做小百货生意的个体小商贩。一天,对李静心仪已久的郑某来到李静家,见家中无人,二人半推半就地抱在一起亲热起来……

    李静希望搬到城里住,丈夫劝她说:“市区里买楼房至少得几十万,咱们哪有那么多的钱啊?”李静说让双方老人都赞助一些,拗不过妻子的王大刚只好同意了。王大刚的父母出了3万元,剩余的都是李静从她父母处借来的,就这样凑了二十几万,在城边买了两室一厅的底楼,李静以自己的名字办理了房产证。由于在乡下有地需要耕种,农忙的时候,劳累了一天的王大刚,就经常住在市郊的妈妈家。而自从搬进城里,李静就不愿再回农村住了,王大刚不在家的时候,便与郑某在家里亲热。

    风言风语很快传到了王大刚的耳朵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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