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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败名裂后,潘越云重新做人:野百合也有春天
http://www.100md.com 2010年12月31日 女士 2010年第10期
     身陷捉奸门,“野百合”遭遇冬天

    2008年8月26日,对于潘越云来说是命运的转折点:前夫黄光全导演的那场声势浩大的“捉奸门”,让她颜面尽失,星途尽毁。

    潘越云和黄光全于1998年初在台北结婚,当时潘越云是大红大紫的歌星,黄光全是个无名画家。身份的悬殊,并未影响爱才不爱财的潘越云对婚姻的全心投入,她在台湾第一黄金码头、台北淡水海岸边购置了一套别墅作为爱巢,还将一辆法拉利跑车送给丈夫代步,并担起了养家的重任。

    潘越云的“溺爱”让黄光全养成了游手好闲的恶习。平日无事,黄光全就邀朋友到外面酗酒,喝醉后对潘越云非打即骂,就连她怀孕期间也依然如此。潘越云渐渐由爱生恨,待女儿出生后便提出离婚,可黄光全拒不答应。离婚无望,潘越云痛苦地忍受着名存实亡的婚姻,实在受不了时就悄悄搬家,然而黄光全总能很快重新找到她。

    2006年2月,潘越云与同在一家唱片公司、开有一家餐厅的黄启洲两情相悦。于是,她强烈要求跟黄光全离婚。黄光全一直拖到2008年7月才跟潘越云协议分居并搬出别墅,条件是潘越云必须负责他的日常开支。

    黄启洲搬进了别墅,对此,黄光垒耿耿于怀。趁潘越云出国演出之际,黄光全从女儿手里私自配了钥匙,接着便发生了后来的“捉奸门”事件。尽管潘越云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此事被媒体大肆渲染后,她反而成了众矢之的,遭到攻击和辱骂。一次,潘越云出门给女儿买早点,几个人竟然拿起热气腾腾的包子、油条袭击她。

    黄兴全以通奸罪起诉离婚,并提出了巨额离异补偿金。潘越云找到先前认识的一个律师朋友应诉,这个人收了她10万材料费后又索要40万“活动经费”。意识到受骗后,潘越云辗转找到赖玉芳律师。赖律师经过3个多月的调解,才使潘越云免除了最长一年的通奸罪刑罚,并把赔偿金降到50万。然而,此时的潘越云根本无法拿出这笔巨款。黄启洲的餐厅经营不善,这些年一直靠潘越云接济才勉强支撑。随着年龄的增大,潘越云的演唱事业开始中落,她“赞助”黄启洲的费用全是向圈中朋友借的,累计已达200多万。自曝出丑闻后,潘越云再没接到任何演出邀请,积蓄所剩无几。

    就在潘越云准备再找朋友借钱时,先前的债主见她官司缠身,纷纷找上门讨债。潘越云苦求朋友们宽限时日,他们却认为她想赖账,索性将她的法拉利跑车开走抵债。忧心如焚,潘越云去找黄启洲想办法,黄启洲竟说:“阿潘,对不起,我们分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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