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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80821
责任不允许“搭伴养老”
http://www.100md.com 2005年9月1日 《心理与健康》 2005年第9期
     婚姻不但是爱情的结果,也是责任的结合;当一对新人携手进入婚姻殿堂起,责任就将双方牢牢地约束在一起,共同享受幸福的甜蜜,共同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共同去面对今后生活的艰辛,而这些责任的保护者是法律。如果你不能担负起这些责任,这个家庭就是一个不完美的。

    “搭伴养老”的现象是为了满足人的生理和精神上的某种需求而产生的,其实质就是不愿意承担婚姻家庭的责任,甚至对同居者也不承担什么责任,双方都是为了自身的眼前利益,大有“好就合,不好就散”的心理。

    “搭伴养老”同“未婚同居”的实质是一样的,尽管选择这种生活方式的人希望能以这种“婚姻”方式避免诸多不便因素,但在现实中不一定行得通。“搭伴养老”的关键是在“养老”上,“养老”本身就需要一个安静祥和、儿孙绕膝的幸福美满的环境,它要求相伴之人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互有责任感,相濡以沫。可人上了年纪,身体状况就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健康问题,如果一方在生活方面突然不能自理,而另一方是否能“相伴”到老呢?

    没有法律的约束,没有责任的约束,凭什么要伺候对方一辈子呢?“搭伴养老”的结局是谁也预料不到的,这样的状况不是“养老”而是“闹心”。因此,“搭伴养老”的实质就是不负责任,是不可取的。, http://www.100md.com(宋锡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