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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93574
《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对家暴“零容忍”!
关键词:性暴力,施暴,施暴者

     但淑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并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将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改变呢?请随本刊记者一起关注法律学者的专业解读吧。

    家庭暴力

    不再是“家务事”

    Q《反家庭暴力法》经过多年酝酿终于出臺并于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您觉得这部法律的施行将会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A2015年是北京95世界妇女大会召开20周年,也是我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20周年。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就是在这样一个历史大背景下“诞生”的,确实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反家庭暴力法》的施行,将会给社会民众的观念带来巨大的改变。以前大家觉得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国家和法律是不能干预的。不光在中国是这样,在西方社会也有“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的法谚。就是说公和私是泾渭分明的,对于像在家庭这种私领域发生的事情,国家公权力是不能去干预的。但是最近几十年,西方国家的立法理念有了一些变化,公权力可以基于一些正当的理由进入家庭领域,比如保护家庭成员的权益,救济弱者等。家庭不是一个孤岛,不是隔离在社会之外的。《反家庭暴力法》就是突破家庭绝对自治的一个成果,从此家庭暴力不再是私事,无论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还是陌生人之间的暴力,施暴者都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最大“亮点”:

    促进家庭和谐

    Q您觉得这部法律最突出的“亮点”有哪些?

    A第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反家庭暴力法》在总则里提到立法目的是为了“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一开始在启动反家暴法的立法程序时,其实是有一些反对声音的。有人认为反家暴立法可能会激化家庭矛盾,是在鼓励受害人离婚,那反家暴法就会成为破坏家庭关系的法律。反家暴法的立法目的表明,这是一部和谐促进法,是一部人权保障法。这就有力地回应了社会上的一些质疑和反对的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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