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保卫婚姻,还是阻碍自由?
婚姻家庭,旭东,婚姻关系,第一部分,离婚冷静期对婚姻观的影响,本刊编辑,第二部分?离婚冷静期对婚姻经营的启示
赵旭东 李军根据民政部统计,2015—2019年我国结婚率逐年下降,离婚率不断攀升,其中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现象日益突出。《201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民政部门登记离婚404.7万对,法院判决、调解离婚65.3万对。离婚率为3.4‰,比上年增长0.2个千分点。

2015—2019年结婚率和离婚率
正如《世界人权宣言》中所提到的,家庭是最基本的社会单元,理应受社会和国家的保护。纵观世界,很多国家为了避免草率、冲动离婚,在离婚程序中设立一定的冷静期,如在美国的普通离婚程序中,规定6个月的等候期;英国法律规定,须经过9个月的反省与考虑期,才有可能准予离婚。为遏制日益上升的离婚率,2005年韩国施行?“熟虑期”和义务调解制度半年后,协议离婚取消率从6%上升到23%。
为此,综合国内外特点,结合实际情况,我国将“离婚冷静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期更好地维护和稳定婚姻家庭关系。但这一举措也备受社会热议,有人认为该举措能给冲动离婚的夫妻一个冷静思考、慎重抉择的机会,也有人认为此举限制了离婚自由。
那么,应如何正确看待离婚冷静期?该规定对我们的婚姻家庭生活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就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婚姻家庭治疗师和婚姻律师分别是怎么说的。第一部分
离婚冷静期对婚姻观的影响
在飞速发展的新时代,随着中西方文化的交融,离婚冷静期对国人的婚姻观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它是否能给浮躁的心理一个冷静沉淀的机会,激发人们对婚姻家庭的责任心?本刊编辑
如何理解将离婚冷静期纳入《民法典》这个变化?
唐登华:首先,我们国家正处在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特别要求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实际上婚姻关系稳定了,家庭稳定了,社会就稳定了,这有利于国家的发展。
其次,国家在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从家庭、学校、社会都强调社会心理健康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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