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饮暴食海明威
当他写到故事里的小伙子正在喝酒时,自己也口渴起来,于是就叫了一杯圣詹姆斯朗姆酒,这酒很上口,而且人马上暖和起来,完全迷失在故事中,不再去想身在何处。等他喝完第二杯的时候,故事也写完了。
1920年,21岁的海明威来到巴黎,随他同行的有第一任妻子海德莉和世界大战赐予他的伤痕。这里是世界之都,艺术之都,美食之都,咖啡馆里天天都在上演狂欢场面,电影是当时最新的艺术形式,拥有似乎无穷无尽探索的可能,绘画在分裂,毕加索和杜尚已为人们提供了新的审美样板,衣着讲究却眼力不济的爱尔兰教师乔伊斯正在写那个世纪最难读的小说《尤利西斯》,而对于猎人、酒徒、拳击手、冒险家、吹牛大王欧内斯特·海明威来说,重要的不是文学创作的重大问题——角色、动机、哲学沉思,而是写出“真实简单的陈述句”,他为此而猎取生活,不遗余力。
的确,海明威在刚到巴黎的那些日子天天打拳,主要是做别人的陪练,赚点小钱。而做为娱乐,他的那些文学朋友几乎都挨过他的打,除了眼睛几乎看不见的乔伊斯,和性别不对的格特露德·斯泰因,无一幸免。那时他还是《多伦多星报》的驻欧洲记者,一段时期之后,冒险家本色开始在他身上露头,他辞去了工作,并认定自己即将在文学上大有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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