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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79441
重大疾病保险能保多大病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1日 《康复》 2006年第4期
重大疾病保险能保多大病

     近日,有投保人对重大疾病险保险合同的公正性提出质疑,认为保险公司在具体条款制订上过于苛刻,造成一纸保单“保死不保病”,投保人即使长年缴保费,在罹患疾病时也难以及时得到保险金给付。目前,梁秀霞等六位客户以其购买的《友帮守护神两全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条款存在明显欺诈内容为由,将美国友邦保险深圳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全额退保。

    律师说:“重大疾病险基本等于“死亡险”,活着的时候不可能得到赔偿。”医生说:“重大疾病险的部分条款,几乎把95%的病人都排除在外了。”一番纷扰,引发了公众对该险种的普遍质疑。人们不禁要问:“重大疾病保险窨能保多大病?”

    据了解,“退保风波”源于2005年12月发表于网络上的一篇题为《在中国千万不要买保险》的文章。作者自称买了友邦重大疾病保险,表达的中心意思有两层:一,罹患保单所述疾病后,死亡的几率极高,保险失去了意义;二,保险条款中所规定的治疗方法不具有普遍性和适应性,这也就意味着患病后很难得到理赔。

    这是事实吗?

    “重大疾病”:患病者“万一中的万一”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重大疾病的界定,投保人的认识和保险公司之间存在很大分歧。许多投保人表示,他们在投保时月;了解到的“重大疾病’和在理赔时获知的“重大疾病”完全是两回事。因此,许多投保人认为自己上了保险公司的当。

    王女士3年前投保了一家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她告诉记者,她和3家保险公司的3位保险代理人交谈过1O多次才最终选了这份保险,认为这份保险所保的重大疾病涉及到了女性最可能得的20多种重大疾病。因此,只要购买了这个保险,她就可以在生病时得到一份完善的经济保障。

    王女士眼中的重大疾病是指像癌症、肝炎、肾炎、心脏病等疾患,只要是得了这些病,肯定就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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