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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所长卧病多年“被离婚”,房产重判为什么这么难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0月15日 《家庭》 2011年第20期
     家都不愿出门,你还带他出去?”

    林丽芳坚持说,要带王穗华出去转转。

    王妈妈见儿媳今天心情好,要带儿子出去逛,也不再反对,但是她又想起另外一个现实的问题:王穗华现在要几个人才能搬动,你怎么把他从7楼搬下去?

    林丽芳告诉婆婆,这个问题不用担心,她已经找了几个人来帮忙。

    王穗华证实,就是这次去“逛街”,林丽芳带他去了白云区法院,目的就是离婚。提起离婚的过程,王穗华表情很无奈:我病了以后,林丽芳就对我不好了,不再管我。那次我知道是去离婚,但是房子怎么处理的,我不知情。

    王穗华还记得,林丽芳当时摁着他的手,在一张纸上按了手印,但是他不知道按这个手印是什么意思。

    ‘既然两个人的感情已经淡漠了,这些年也是分居,王穗华的家人对他们俩离婚没什么意见。可他们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在王穗华不知情的情况下,房产就判给了女方呢?而且王穗华右手抬不起来,连抓笔、签名这些事都做不了,是怎么在法庭上进行离婚庭审的?他不仅生活不能自理,也不能清楚表达自己意愿,怎么会自愿放弃房产?他离婚是否应该通知家属到场?

    漫漫维权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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