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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10076
第三终端大有所为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1日 顾 海 刘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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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430KB,3页)。

     中图分类号:F01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533(2006)11—0504—03

    在医药行业,人们通常把城市的医院市场称为第一终端,药店市场称为第二终端。所谓第三终端,是指除医院药房、药店(包括商场、超市中的药品专柜)之外的,直接面向消费者开展医药保健品销售的所有零售终端,包括城市、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地区的小诊所、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卫生院、乡村医生的小药箱、企业和学校的医疗保健室、农村供销合作社及个体商店中的常用药品销售小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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