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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79602
国外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2)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17日 《上海医药》 2007年第7期
     2 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的启示

    上述各国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各有特点,有的遇到和我国相似的问题,但其中的一些成功经验还是值得我们借鉴。

    2.1 明确政府在农村医疗保险中的职责

    医疗保障尤其是公共卫生保健,是典型的社会“公共产品”,它要面向全社会,上述国家无不如此。我国农民由于其收入水平偏低,根本无法真正享有医疗保障,所以,国家应当在医疗保障方面给予农民更多的支持和保护,将农民医疗保险制度纳入国家社会保险的总体规划,这是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国政府应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财政投入。各级政府应当把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补贴作为一项预算内财政支出,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保证资金的稳定性,并根据财政状况不断地增加投入。政府还应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支持,广泛吸纳各种社会慈善捐赠,以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二是政策支持。国家或省级政府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监督,解决认识上的不足,保障和促进这一制度的规范、稳定运行和持续发展。日本在这方面的做法就很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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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因地制宜,分地区、分阶段地建立和实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我国农村幅员广大,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要实施统一的全国范围的社会保障,在一段时间内很难实现。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对于东部沿海及城市郊区等生产力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较快的富裕地区,应采取强制式的医疗保险措施,经费主要靠自筹。从国外情况看,在有一定经济保障人群中均实行强制性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应该从区域和国家整体居民的利益出发,政府职责也是个人的义务。在贫困地区可实行以政府补助为主。在中等经济水平地区农村可实行政府补助和受益者负担的双重筹资医疗保险形式,提倡农民积极参加,使之有实惠可见。这样既可以合理筹划国家有限的财政支出,又可以做到对于经济发展不同地区的公平兼顾。

    2.3 健全各级管理机构,加强资金管理

    为确保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对医疗保险资金筹集和支付过程实现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上文所述的各国家都设立了专门的机构。我国在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过程中,需要从上至下逐级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有关农村医疗保险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加强对医疗基金的管理。实行独立建账、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按时足额到位,实现资金运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的监督,增加透明度,增强合作医疗的吸引力,提高农民合作医疗的参保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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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加大乡村卫生机构的建设力度 

    乡村两级卫生服务机构既是构成合作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实施合作医疗的主要载体,是整个农村医疗保险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从国际情况来看,各国政府不同程度地承担了这部分公共卫生服务建设的责任。我国政府有必要加快农村卫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投入,调整乡(镇)卫生院的规模、功能和布局,整合卫生资源,充分满足广大农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这方面巴西的做法值得我国借鉴。

    参考文献

    1 赵晓强,张雪梅.国外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概况[J].甘肃农业,2006,(5):236-237.

    2 代志明,何洋. 国外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解读与借鉴[J].经济纵横,2005(2):62-64.

    (收稿日期:2007-05-18)

    [ 上 页 ], http://www.100md.com(邱家学 赵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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