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与监管
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兴奋剂市场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近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对兴奋剂的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兴奋剂市场秩序,建立兴奋剂监管长效机制,严防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反弹。
颜江瑛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切实规范兴奋剂及其复方制剂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对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生产、经营的监管,通过跟踪检查、飞行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药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管,尤其是强化对药品零售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互联网兴奋剂信息发布和交易行为的监管。
她强调,各地应继续保持和完善兴奋剂专项治理期间形成的部门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对接报或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线索,及时组织调查,追根溯源,依法查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责令企业整改,消除隐患;对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来源:新华社上海信息网)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管理
针对近期陆续出现的滥用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近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临床主要用于镇咳,疗效较好,使用面广,是老百姓常用的镇咳药品。正常使用是安全有效的,但如果大剂量使用,其中所含的磷酸可待因和麻黄碱两种成分作用叠加,会产生致幻作用,极易造成滥用,对人体造成损害,甚至危及生命。目前,该类药品在我国共有13个品种获准上市,其中最常见的是联邦口服液。
颜江瑛说,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部分地区开始出现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滥用问题,滥用人群以青少年为主。自发现这一问题后,我国一直密切监测该类药品的滥用情况,2000年以来多次采取措施加强对该类药品的管理,2005年进一步明确规定零售药店必须严格凭处方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
她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各自辖区内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销售流向,以及药品零售企业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等情况。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经营行为,加大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销售的,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药品批发企业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销售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及药品零售企业未严格凭处方销售,造成滥用并导致严重后果的,一律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来源:新华社上海信息网)
上海积极推进药品“零差率”
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药品“零差率”改革已在上海农村地区取得初步成效,不久之后,上海市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时,也能享受到药品“零差率”的实惠。
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介绍,上海市的药品“零差率”政策实施分两步走:第一步先在郊区农村卫生室推行;第二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广。2008年10月1日,上海郊区农民在村卫生室就诊可享受基本药品按实际进价收费的优惠;村卫生室减收的部分由各区县财政按照基本药品收费总额的15%予以补助。
上海郊区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启动运行一个月以来,村卫生室少收农民药费187.96万元,平均每张处方药费少收3元。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村卫生室就诊均次费用仅为26元,现在门诊诊查费减免2元,“零差率”后药费少收3元,合作医疗再报销80%,农民在村卫生室看一次病平均自付4.2元。
在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讨论修改的基础上,《关于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药品”零差率”的试行意见》目前已基本形成。在社区常用药品范围内,通过社区推荐、专家论证、专家遴选,确定了《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差率”收费西(中)药目录》,总计药品166种(品规1 500多种),其中,西药87种,中药79种。据测算,2009年上海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零差率”后,补偿经费总额估计为1.65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医保承担1.22亿元。
徐建光表示,为稳妥推进药品“零差率”政策,上海计划19个区县在辖区内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和配送平台,确保区域内各社区中心统一药品“零差率”;政策推出后,将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差率“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避免供方引导居民过多使用”零差率“目录以外药品;确保财政补偿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将根据财力可能和政策实施具体情况,稳妥调整“零差率”药品目录。
(来源:新华社上海信息网)
杭州、上海2008年12月起可互报医疗费
杭州市医保局近日宣布,从2008年12月起,长期居住在上海的杭州市医保参保人员或长期居住在杭州的上海市医保参保人员,看病配药后产生的费用,当地即可报销。
杭州市医保局委托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办理常住上海的杭州市参保人员医疗费审核结算手续,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委托杭州市医保局办理常住杭州的上海市参保人员医疗费审核结算手续。
杭州市医保局表示,长期居住的对象主要是指已参加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在上海的退休人员,以及常住上海工作3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办理常住上海登记备案手续后,可在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结报相关医疗费。
目前,在杭州市参加医疗保险而因种种原因常住外地的约有7万人,其中在上海居住的就有3 000多人。常住杭州的上海参保人员有6 000多人。
(来源:新华社上海信息网)
中医治未病第二批试点在全国17省区市展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日前确定了第二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试点单位达45个,涉及17省(区、市)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医院,包括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保健服务专门机构。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近日在治未病高峰论坛系列专题讲坛上表示,治未病区域性试点也开始起步,其中上海、广东为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试点省市。两省市根据“工程”总体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探索完善以治未病理念为指导的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新型健康保障服务模式。
王国强说,中医药的整体观、辨证施治、治未病等核心理念,顺应了当今健康观念的深刻变化和医学模式的深刻变革,顺应21世纪医学发展的新趋势和世界医药市场的新需求,其精髓如能得以进一步诠释和光大,将有望对新世纪的医学模式的转变以及医疗政策、医药工业甚至整个经济领域的改革和创新带来深远的影响。
(来源:新华社上海信息网), http://www.100md.com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近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对兴奋剂的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兴奋剂市场秩序,建立兴奋剂监管长效机制,严防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反弹。
颜江瑛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切实规范兴奋剂及其复方制剂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对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生产、经营的监管,通过跟踪检查、飞行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药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管,尤其是强化对药品零售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互联网兴奋剂信息发布和交易行为的监管。
她强调,各地应继续保持和完善兴奋剂专项治理期间形成的部门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对接报或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线索,及时组织调查,追根溯源,依法查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责令企业整改,消除隐患;对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来源:新华社上海信息网)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管理
针对近期陆续出现的滥用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近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临床主要用于镇咳,疗效较好,使用面广,是老百姓常用的镇咳药品。正常使用是安全有效的,但如果大剂量使用,其中所含的磷酸可待因和麻黄碱两种成分作用叠加,会产生致幻作用,极易造成滥用,对人体造成损害,甚至危及生命。目前,该类药品在我国共有13个品种获准上市,其中最常见的是联邦口服液。
颜江瑛说,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部分地区开始出现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滥用问题,滥用人群以青少年为主。自发现这一问题后,我国一直密切监测该类药品的滥用情况,2000年以来多次采取措施加强对该类药品的管理,2005年进一步明确规定零售药店必须严格凭处方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
她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各自辖区内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销售流向,以及药品零售企业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等情况。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经营行为,加大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销售的,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药品批发企业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销售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及药品零售企业未严格凭处方销售,造成滥用并导致严重后果的,一律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来源:新华社上海信息网)
上海积极推进药品“零差率”
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药品“零差率”改革已在上海农村地区取得初步成效,不久之后,上海市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时,也能享受到药品“零差率”的实惠。
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介绍,上海市的药品“零差率”政策实施分两步走:第一步先在郊区农村卫生室推行;第二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广。2008年10月1日,上海郊区农民在村卫生室就诊可享受基本药品按实际进价收费的优惠;村卫生室减收的部分由各区县财政按照基本药品收费总额的15%予以补助。
上海郊区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启动运行一个月以来,村卫生室少收农民药费187.96万元,平均每张处方药费少收3元。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村卫生室就诊均次费用仅为26元,现在门诊诊查费减免2元,“零差率”后药费少收3元,合作医疗再报销80%,农民在村卫生室看一次病平均自付4.2元。
在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讨论修改的基础上,《关于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药品”零差率”的试行意见》目前已基本形成。在社区常用药品范围内,通过社区推荐、专家论证、专家遴选,确定了《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差率”收费西(中)药目录》,总计药品166种(品规1 500多种),其中,西药87种,中药79种。据测算,2009年上海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零差率”后,补偿经费总额估计为1.65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医保承担1.22亿元。
徐建光表示,为稳妥推进药品“零差率”政策,上海计划19个区县在辖区内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和配送平台,确保区域内各社区中心统一药品“零差率”;政策推出后,将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差率“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避免供方引导居民过多使用”零差率“目录以外药品;确保财政补偿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将根据财力可能和政策实施具体情况,稳妥调整“零差率”药品目录。
(来源:新华社上海信息网)
杭州、上海2008年12月起可互报医疗费
杭州市医保局近日宣布,从2008年12月起,长期居住在上海的杭州市医保参保人员或长期居住在杭州的上海市医保参保人员,看病配药后产生的费用,当地即可报销。
杭州市医保局委托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办理常住上海的杭州市参保人员医疗费审核结算手续,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委托杭州市医保局办理常住杭州的上海市参保人员医疗费审核结算手续。
杭州市医保局表示,长期居住的对象主要是指已参加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在上海的退休人员,以及常住上海工作3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办理常住上海登记备案手续后,可在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结报相关医疗费。
目前,在杭州市参加医疗保险而因种种原因常住外地的约有7万人,其中在上海居住的就有3 000多人。常住杭州的上海参保人员有6 000多人。
(来源:新华社上海信息网)
中医治未病第二批试点在全国17省区市展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日前确定了第二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试点单位达45个,涉及17省(区、市)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医院,包括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保健服务专门机构。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近日在治未病高峰论坛系列专题讲坛上表示,治未病区域性试点也开始起步,其中上海、广东为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试点省市。两省市根据“工程”总体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探索完善以治未病理念为指导的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新型健康保障服务模式。
王国强说,中医药的整体观、辨证施治、治未病等核心理念,顺应了当今健康观念的深刻变化和医学模式的深刻变革,顺应21世纪医学发展的新趋势和世界医药市场的新需求,其精髓如能得以进一步诠释和光大,将有望对新世纪的医学模式的转变以及医疗政策、医药工业甚至整个经济领域的改革和创新带来深远的影响。
(来源:新华社上海信息网),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