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安全应急事件中的药害补偿机制研究(1)
摘要 目的:探索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满足药害弥补紧迫性要求的药害补偿机制。方法:鉴于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频发。分析建立相应的药害补偿机制的必要性,通过分析我国药害补偿体系的现状,对比国外较成功的补偿模式,结合我国国情对建立药害补偿机制提出可行性建议。结果与结论:我国应该尽快建立药害补偿机制,以应对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弥补紧迫性的要求。
关键词 应急事件 药害补偿机制 补偿基金 强制保险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533(2009)03-0119-04
近年来,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其中药品安全损害事件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从2006年4、5月间突发的“齐二药”事件,到同年7月,又发生了安徽华源的“欣弗”损害事件;从2007年涉嫌携带丙肝病毒的“佰易”事件。到2008年“刺五加”及“茵栀黄”注射液事件,公共卫生安全危机似乎像一张巨网笼罩着我们,令人胆战心惊。
触目惊心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后,除了争论责任人问题,热议如何提高监管,保证药品质量外,这些事故中受害人的赔偿与救济问题便成为社会公众聚焦的热点。
1 药害补偿机制概述
1.1司法赔偿机制在公共卫生安全应急事件中的局限
药品不良事件发生后,受害主体通常是诉诸于司法赔偿,但是司法审判中,收集证据、辨别因果关系及药品不良事件的鉴定等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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