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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688577
“以药养医”与“医药不分”之辨析及其对医改的影响(2)
http://www.100md.com 2013年6月1日 上海医药 2013年第11期
     1.4 公开暗箱差异

    以药养医是一种公开的行为。从体制的角度看,以支出需要为项目安排和使用的养医资金是公开的:安排之前应当有预算,有可行性研究报告,有专业部门的审查和权力部门的批准;使用之中应当有监督,有不同部门之间的制衡,有必要的程序保证;使用之后应当有决算,有审计,有纠错。目的既是为了保证科学合理地使用资金,保证医的运转和发展,又是为了形成监督机制,防止浪费和贪腐。设置科学的以药养医实现形式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

    医药不分是一种暗箱的行为。医药不分形成的养医费用源自于一张一张的医生处方,以卖药收入为渠道的养医资金事先无法测算,同时,为了防止养医费用不足,也无法严格控制费用,更无法控制药品推销商针对处方售药行为的商业贿赂。由于利益涉及整个医药行业,所以,对医药商业贿赂,不断地出现群体性失声、群体性呓语、群体性受贿现象。贪腐行为波及政府机关、医院、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遍布新药申报、旧药改名、药品推销、药品招标、药品购买、药品销售(处方)等诸多环节。

    1.5 有限无限差异

    以药养医是一种有限的补偿行为。按国家确定以药养医体制的本意,是因医院的劳务性收入不足以维持和发展公益性社会事业,故以药的经营性收入补之,当然应当是有限的,应当是缺多少补多少。但当这个体制上的资金补偿行为以医药不分的机制上的权力授予行为实现之后,“养”就无法控制在合理补偿的有限范围之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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