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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613172
浅析上海中医门诊大病医保的管理实践难点(2)
http://www.100md.com 2015年4月1日 上海医药 2015年第7期
     中医门诊大病延长的必要性

    一般来说,门诊大病医保的政策制定主要会考虑4个因素。① 个人负担因素:医疗费用较高,给个人和家庭造成经济负担;② 临床因素:疾病治疗周期长、程度严重、波及人群范围较广,以及可以门诊治疗、治疗方案确定;③ 社会影响因素:疾病如果得不到有效治疗不影响他人的健康和安全;④ 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根据医保基金统筹能力确定纳入支付的范围[1]。

    中医门诊大病延长后,经常能接到患者的意见反馈,反应化疗药品的价格高于中药药品的价格,相比之下,西药医疗费用造成的经济负担更大,而化疗门诊大病的时限不能延长。

    管理实践与建议

    听取多方意见为百姓谋福利

    本着医保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初衷,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能听取多方意见,既要为老百姓谋福利也要有对新制度可能带来的问题的预见性。

    加大对门诊大病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

    为了有效落实医保政策,医院医保部门通过门诊张贴告示、微信平台、科主任会议、相关医师谈话等多种渠道加强对门诊大病医保政策的宣传,及时将政策传达到每一位临床医师,尤其是中西医结合科[2]。医护人员既是为参保人员提高医疗服务的主体,又是直接控制医疗费用的载体,尽可能减少医务人员与医保管理相抵触的情绪,首先做到思想上接受门诊大病医保政策调整,确保新政顺利落实[3]。

    完善医疗机构管理模式

    细化门诊诊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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