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教结合”对民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促进作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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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医教结合”管理效果评价
1.3.1 对托幼机构硬件及保健管理能力评价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6]的管理要求,采用统一设定的评分表,评分为100分制,包括硬件设施25分,卫生保健管理能力75分。硬件设施包括:托幼机构整体环境设施,保健室、留观室、教室、食堂、保育员操作室、传染病专用消毒间的规范达标要求、人员配备条件。保健管理能力包括:保健管理方面的卫生保健相关资料,晨检及全日观察记录,消毒记录,体弱儿的管理记录、安全工作记录、营养管理记录、营养分析、传染病管理记录、卫生保健宣传记录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在医教结合前后分别对4所民办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硬件及保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1.3.2 对保教人员卫生保健知识评价
在“医教结合”前后对4所民办托幼机构的保健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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