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 > 《上海医药》 > 2017年第15期 > 正文
编号:13085922
浅谈对生化药源头的质量控制(2)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0月8日 《上海医药》2017年第15期
     2.1 关注和考察供应链的各个环节质量控制情况

    按照欧盟GMP附录2相关规定:“考虑到供应链的广泛性和复杂性,需要应用以质量风险管理原则为基础的各种控制,要建立足够详细的现行供应链流程图。在屠宰场获取动物组织时,应考虑兽用卫生是否符合要求;在处理机构,如屠宰场的起始物料的控制措施应当确保适当的操作培训、物料溯源、控制与一致性达到较好的水平;在从生产到供应链的进程中,要建立所有活动过程的记录;要定期审计起始物料或原料供应商。”我国《生化药品附录》第二十八条也规定:“应定期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现场审计。重点考察供应链的各环节质量控制情况。”所以我们从糜蛋白酶所用原材料的动物来源(牛)开始,关注各环节供应商对产品的过程控制。

    在饲养环节,要求饲养场应按照畜禽养殖的相关规定饲养,并对来源牛的种属、年龄、饲养环境、健康状况、检疫等内容做出规定。

    原材料(牛胰腺)采集环节 ......
上一页1 2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61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