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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3409
上海市某社区卫生服务站延伸处方患者效益分析
http://www.100md.com 2018年5月1日 2018年第8期
家庭医生,1对象和方法,1调查对象,2调查方法,3统计学方法,2结果,1患者一般情况,2患者就诊成本比较,3患者满意度及意见反馈情况,3讨论
     王乐 黄正一 陆一 汤云娟 王黎霞3*

    (1.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大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科,上海 200442;2.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大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科,上海 200442;3.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科,上海 200065)

    为深化上海“1+1+1”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协同推进分级诊疗建设,方便老百姓就近配药,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5年提出了“建立二、三级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衔接的用药机制”[1]。要求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础上,针对不同病情患者的用药需求,对经家庭医生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的签约居民,如其确实需要延续上级医疗机构长期用药医嘱以维持治疗的,在回到签约家庭医生处就诊时,可根据上级医院用药医嘱开具延伸处方。

    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大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简称中心)自2016年9月起在中心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全面推广了“1+1+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管理、健康咨询、慢性病长处方和延伸处方等各项服务,受到了社区居民的热烈欢迎。延伸处方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相对较少的问题,使部分居民能够在中心配备到二、三级综合性医院的药品,且减少了居民相关的医疗费用和诊疗时间。患者在家庭医生处开具延伸处方后,在本中心付费,其收费标准参照中心标准,药品定价按零加成定价价格。中心收费后将延伸处方信息传输至医药公司,由医药公司调配药品并通过快递配送至患者家中。一般居民在中心开具延伸处方3次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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