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多仓协同运营管理规范
[2022-08-02发布2022-09-01实施)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上海医药行业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上海医药行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香玉、盛春、王渊琦、胡森、徐梦怡、王闻珠、曹嘉成、黄世福、张慧、金德庄、华佳、李茜、殷华、张世元、朱卉、许平、陈萍、王丽芳、夷征掌、昊耀卫、朱蓓芬。
本文件首批执行单位: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药控股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上药控股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上药控股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上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引言
药品多仓协同运营是对药品供应链模式创新的重要探索。通过智能化供应链管理平台,确保药品储运的全过程可追溯,有利于实现区域一体化药品多仓的协调有序发展,推动建立规范、安全、高效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提升药品供应的安全性、可厦性、便利性。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药品多仓协同运营过程中主体方、协同方、货主方的相关职责,明确了运营过程中人员配置、设施设备、智能化供应链管理平台、审核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药品流通企业跨省和省内多仓协同中所涉及的管理和运营等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8233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