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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81136
一起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的保健食品销售案的启示
http://www.100md.com 2009年6月1日 《医学信息·下旬刊》 2009年第6期
     【摘要】通过调查核实,确认某药店经营的保健食品曲玲珑减肥胶囊属无许可证生产的产品。在日常工作中,卫生监督员要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提高对保健食品的调查取证能力;同时建议建立全国卫生许可证信息互联网络。

    【关键词】保健食品;无证产品;减肥

    【中图分类号】R155.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959(2009)06-0245-01

    1 案例简介

    2008年4月15日,我所对市区药店进行日常卫生监督时,发现该店销售的曲玲珑减肥胶囊[外包装标注:卫食健字(2003)第201号]现场未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卫生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笔录,并拍摄了照片,对相关产品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并出具了证据先行保全通知书。4月16日,该药店负责人和保健品经销商向我所提供了该产品的卫生部国产保健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生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由青海省卫生厅发放)。经初步核对,发现该批准证书复印件与产品外包装完全相符,并盖有生产单位的公章。卫生执法人员初步核对后,登录卫生部网站检索后获悉:卫食健字(2003第201号保健食品系内蒙古自治区一家企业生产的保健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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