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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704556
西山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中的政府职能研究(2)
http://www.100md.com 2014年1月15日 张卫林 尹毅 夏学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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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

     2.2政府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主要职能[9-11] 政府职能是,根据社会需求,政府在国家和社会管理中承担的职责和功能。从市场经济发展史来看,发达国家政府职能演变的规律是:从以经济性服务为主逐步扩展到以社会性公共服务为主[12]。

    在国外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宏观调控和信息服务是国外社区卫生服务中政府的主要职责。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主要职责在于制定"游戏"规则,加强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服务。具体就是管执照、管规划、管考核、管监督;以及协调疾病基金或保险公司等医疗保险机构和医师协会的关系,做出最终裁判;此外政府还可以为居民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以利于患者更好地选择卫生服务。

    而在我国,就目前的现状来看,由于社区卫生服务领域中存在市场失灵的现象,社区卫生服务又具有基础性、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可及性、公平性、公益性等特点,从而决定了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注定是社区卫生服务的领导者和主导者。因此,政府在社区卫生服务中所履行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①政府是建设者。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卫生改革和发展的战略要点,是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的基础,是切实加强预防战略,增进健康的重要环节,在社区卫生服务的起步阶段,政府应成为卫生事业筹资主体、卫生机构建设主体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费用支付主体。②政府是组织者。社区卫生服务活动是由多种要素有机构成的复杂的运行系统,政府是这个系统高效公平运行的组织者和调控者。为实现这一职能,政府需要完成一系列的经济行为,包括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基本的医疗保障制度,保证其可持续发展,培育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为系统运行提供良好的环境。③政府是管理者。政府通过政策、法规和行政力量对社区卫生服务实施管理。颁布与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与实施计划、社区卫生服务行业标准与社区卫生服务指标体系、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监督与评估制度、社区卫生服务行业职业技术支撑与队伍建设等政策法规,把握其可操作性、稳定性、导向性原则[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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