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胎心监护异常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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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 是对怀孕在33~37w的胎心监护的异常的原因进行深入的讨论和与分析,并在这个基础上论述其对母亲和胎儿的影响。方法 在孕妇怀孕的33~37w的时间内,取因为胎心监护不恰当导致的接收的孕妇一共60组,并同时随机选择60个类似的由于胎心监护不恰当导致的足月孕妇作为对比,并将这两组的妊娠并发症和相应的妊娠结果进行比较。结果 在不恰当的案例中,由于脐带位置不正确导致的占据了总数的41.7%;由于体重偏低造成的占据了18.3%;而其他的相关的因素造成的占据了20%左右。将两组实验相对比可以初步得到这样的结论:脐带不正常以及体重偏低在成以及剖宫产率偏低导致的差异具有很大的统计学方面的意义和作用。结论 在孕期(33~37w)对胎心监护异常的孕妇的处理,会对胎心监护假阳性率以及剖宫产率都有所减少。
关键词:胎心监护;妊娠并发症;孕期;胎心监护异常原因;分析
近年来,各种医疗机构对于人身晚期胎死宫内的预防性的提高,胎心监护也越来越多被应用在足月妊娠中胎儿宫内窘迫的塞选以及对胎盘的储备功能的评价方面,胎心监护在对未足月的孕妇群体中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应用在妊娠晚期的时候,对于所有的有可能出现低氧危险的胎儿都要进行产前的胎心监护措施。在孕期33~37w出现任何对贪心监护的不正常状况,问题的处理都是十分困难的。本文通过研究孕期33~37w之间的胎心监护不正常的原因的分析和伴随的妊娠的结果来对这种类型的孕妇的访视进行强化并采取正确的措施来处理问题。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实验采取了上海市松江地区中心医院产科接收并治疗的孕期为33~37w之间的由于胎心监护不正常导致的孕妇,一共有60例作为实验的研究目标对象。接收的孕妇的平均年龄大约为26岁左右,上下年龄差不超过4岁。在所研究的目标对象中随机选取处在孕期并且年龄在37周岁以上的总共60例足月妊娠伴胎心监护异常的孕妇作为对照组进行实验。
1.2监护类别 全部都是外源性监护,并且没有负荷实验的过程,要进行产程者行宫缩负荷,且其进行的时间是20~60min。
1.3胎心监护不正常的现象的标准 无负荷试验不正常:胎心率基线不正常,外在表象上来看是FRH的频率过于快速,基本超过了160次/min以上。或者是频率过低所致;或者是基线的变异和减少,基本少于5次/min或者消失;无反应型,基线维持在120~160次/min之内,在由胎动反应之后没有变快或者是变快的频率基本低于15次/min,维持的时间不超过15s的时间。在20min之内胎动的频率少于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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